(一)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位授权点。
(二)各招生单位在制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 代码册》(附件3)执行。
(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为主,各招生单位在已有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中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2017年福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