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
3.录取原则。
1)各学位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类别严格按录取总成绩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生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