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够的学科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