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第一志愿优先,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处主页公示10天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生计划数。
2017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