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研成绩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权重均为50%,测算公式为:
考研成绩=(初试总分÷5)×50%+专业课笔试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35%+外语测试成绩×5%
[注:初试总分满分按500分计,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的满分均按100分计]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按照专业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复试后上报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内容应包括考生录取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研总成绩、选报导师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公章)上报研招办备案。
各学科拟录取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学科计划数。
(五)其他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学院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0日前向研招办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硕士生复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