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划定,生源较充足的专业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此项工作根据生源情况另行通知)
2.复试比例
各学科要明确各专业的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2—1:1.5掌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可1:1安排一志愿上线考生进入复试。
(二)复试时间
3月27日—4月30日(含调剂生复试,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日程安排)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复试指南)到相关招生学院报到。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报考及调剂规定者,不予复试。
参加105701——105710专业复试的考生需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制)及专业要求,复试报到时需查验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备案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并将相关复印件备份存档。
2.加分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和要求执行。具体申请程序请查询我校研招网招生公告。
(四)复试主要内容与方式
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专业学位型考生复试尤其要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特别是中医专业学位型,要结合“四证合一”的培养模式,进行相关中医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的考核。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特别是要将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的时间、地点见各专业复试日程安排表。
复试方式:
1.笔试
(1)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方式为闭卷(具体科目查询我校研招网公布的专业目录),每门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按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每门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60分以下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3)笔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中医专业学位型,要结合“四证合一”的培养模式,进行相关中医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的考核。
3.综合面试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现场记录。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招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并在复试前公布具体方案。
4.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面试时一并安排,由考官就相关内容进行英语交流。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各学院在研招网公布复试流程与时间、地点安排。
2.考生按规定日期向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报到,办理复试手续(含复试资格审核等);
3.填报导师志愿(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确认复试笔试科目;
4.考生按日程表参加4个项目的考核(体格检查;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
复试结果以正式公布的为准,任何个人口头非正式公布的复试结果均无效。
(六)破格复试
我校2017年所有专业不破格录取硕士生。
(七)政审
复试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招办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考生体检需在我校指定医院体检(各专业具体安排见复试指南)。第一次体检不合格将组织考生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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