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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学校基本情况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4 14:33:00 解决时间:2018-05-16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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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的地址为:

仓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邮编350007);

白马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邮编350025)。

第三条 学校为具有逾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学校、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平安先行学校”。

第四条 学校具有幼儿师范教育特色和艺术师范教育优势,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现有学前教育系、艺术系、外语系、人文科学系、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6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16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拥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级教学名师5名。

第五条 学校网址为:www.***.cn;招生咨询电话号码为:0591-87912254,87957750;传真号码为:0591-87912254;电子邮箱地址为:@***。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高中毕业起点的学生学制为三年。

第八条 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校长办公会议负责,主要职责为: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协调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等。

第十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具体事务。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16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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