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89(招生办)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报名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
3.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4.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
福建师范大学
2017年1月23日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