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设置
硕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博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
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初试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工作在2017年5月份开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