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审批表》(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2)考生报考材料。
复试录取的相关记录、试卷、成绩表、录音、录相、拟录取承诺书及其它材料由各学院留存三年备查。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请有关学院于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