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2分,每门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各有关学院可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及学院招生指标,对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提出更高的要求。学院的基本分数要求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跨学院的经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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