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于2017年3月10日到我校体育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审核身份证、运动成绩证书原件,缴纳专项测试费170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领取准考证。3月11日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2.各项目测试办法
(1)田径、游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测试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对应得分。
(2)篮球:①多种变向运球上篮(20%);?1分钟投篮(20%):前锋、后卫三分线外自投自抢投篮,中锋男子身高1.95m、女子身高1.80m以上为罚球线自投自抢投篮;③比赛实战能力(60%):实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半场3对3比赛(30%);二是全场5对5比赛(30%)。
(3)排球:①助跑摸高(20%):男子扣手3.15m以上,女子扣手2.90m以上;男子二传3.05m以上,女子二传2.80m以上;②专项技术(30%):扣球、传球、发球;③实战能力(50%):分组实战对抗。
3.各项目达标要求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拟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田径、游泳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篮球、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优惠分值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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