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在文化课考核成绩公布一周内,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须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将文化课考生成绩下载打印件、专业志愿申请函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提交录取申请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考核成绩高者。此类别考生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6人。
(四)对于享受我校生源地本二线65%、本二线优惠分值且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达本二线考生。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9人。
(五)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承诺书,明确同意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对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对入学后拒不履行协议的考生,予以退学处理。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