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1.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再自行划定高于国家线的分数线。
2.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二)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实际录取的人数不得突破下达的计划数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三)复试时间
3月18日—4月25日(含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和本科生,应提供2017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各学院按照我校2017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各学院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另须加试政治。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不少于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不少于1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六)一志愿考生复试
1.各学院须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3月25日前结束,各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确需调剂专业复试,学院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备,即在报送录取名单时注明原报考专业。
(七)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中有关要求。特别注意的是:跨门类调剂仅限理学、工学调农学或理学和工学互调,其余学科均不允许跨门类调剂。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各学院应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学院要求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并在各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参加复试。
(八)其他专项计划
1.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线(A类)。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线(A类)。
(九)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复试前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risen2.oicp.io:7070/fjauyz/mlogin.do),选择导师或者导师团队,通过复试后,导师或导师团队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3月22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研招办(明德楼804),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比例:各学院应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