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各专业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认真排查、确认,以免浪费我校有限的招生指标。
2.各学院须事先公布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学院复试细则须根据学校的复试办法,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复试程序、如有增加招生名额时如何按次序递补或再增加复试人选等各项做详细的规定,并于5月19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明德楼804)。
3.各学院须于5月26日下午16:00前将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记录表及拟录取名单(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明德楼804)。
4.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字[2014]37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可由学院调配导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以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