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网报后,于2017年3月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报考材料及报名考务费(160元)进行报考确认,外地考生可邮寄。
2、考生报考确认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②考生本人签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复印件。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⑤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⑥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
⑦同等学力者不交④⑤两项材料,但应当交证明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详细材料,并附上相关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应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经我校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发放准考证。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7年3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002)(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本地考生可在送交报名材料时缴纳。
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