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校部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高职招考各招生专业办学地址: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类型:2017年我校高考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是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五条学校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460元/学年;2.物联网工程专业:5040元/学年;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640元/学年。
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专业的中职考生在录取前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2017年福建工程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层次与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