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院系在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
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拟定复试名单(根据国家在研究生招生中的民族、地区及加分政策,适当照顾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及其他相关类型考生),报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本院系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
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破格复
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
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申请人应提供由3 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分别撰写的推荐意见。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院系不得单纯为
完生计划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
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或招生计划较少的院系、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2017年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