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2007年在国内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
2017年,我校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单位包括:历史学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化学系、航空航天系、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上海数学中心、类脑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微电子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脑科学研究院)等。各单位“申请—考核”制方案分别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017年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