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
2.院内调剂优先级由学院自定。
3.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拟上报考生经公示、教育部5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5.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6.调档: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5月发放调档函,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将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盖章(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录取通知书:5月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2017年电子科技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上报录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