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取得相应等级。
2.合格考生名单确定
对于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求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文化测试合格线根据计划数与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确定。
3.公示
我校将对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电子科技大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考生相应的预录取资格。
4.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对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以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终公示为准),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6.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2017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