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各类别、体育专长文科、体育专长理科等划定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夏季高考考生、体育专长考生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3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春季考生化工、商贸、信息技术类的考生,可选择所学专业类别对应的2-3个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其他类别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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