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各类别、优秀运动员文科、优秀运动员理科等划定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夏季考生、优秀运动员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3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4.春季考生化工、商贸、信息技术类的考生,可选择所学专业类别对应的2-3个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其他类别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5.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2017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