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启动自主招生工作试点,试点单位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承研学校。
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由学校根据办学规模科学合理地自主确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承研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
3.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招生范围为本校初三毕业生。
4. 自主招生学校4月启动招生工作,提交当年自主招生方案(包括领导机构、专家小组、考核办法、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流程等)。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于5月10日前按照方案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预录取名册报基础教育科确认。第一次志愿填报前完生信息录入。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志愿填报系统中呈现状态为已被学校录取状态。全市统招录取后,民办学校可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施补录,但只能录取未被当年市教育局统招录取的考生。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实行补录。
5.自主招生学校自主命题、制卷,并按照相关保密规则做好保密工作。
6.凡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均要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主要作为毕业的依据。
7.严格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实行计划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等“三公开”,建立招生考试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工作流程,防止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相关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凡出现考风不正、考试泄密、违规录取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招生考试纪律问责,并取消学校自主招生资格。
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