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档对象: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档;填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无限制出档。
(2)出档依据:依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出档。
(3)出档排序办法:从以下第①条开始顺次排序,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则顺次向下一条检索,直至区分出排序先后。
①考生总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512 四川排名: 22 德阳排名: 5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047 四川排名: 17 德阳排名: 3
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出档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