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审核标准、工作程序、签约名单以及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大家予以监督。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cn 电话:010-64492163)。
4、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5、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签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