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cn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关措施。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签约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和相应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校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