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业推荐的考生经所在企业、高校、省教育考试院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东南大学根据录取条件(每门单科成绩均大于40分),以总分排序,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系统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凡在校企合作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报名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取消报考资格的处罚,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7年东南大学校企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