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政审工作由各院(系)分党委负责。
(三)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017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