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少民计划除外)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填写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于4月30日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注:强军计划考生定向协议由我办寄送给考生本人,交所在部队干部部门盖章;少民计划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由我办寄送给考生本人,交所在自治区民教处盖章;于4月30日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为确保安全及时寄达,以上材料请考生务必通过邮政EMS(切勿通过其他快递公司)寄送,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三、《调档函》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打印《调档函》,并尽快将《调档函》交给本人档案保管部门。
非应届生的人事档案须由档案管理部门迟于5月15日之前通过机要邮寄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调档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未按时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将扣发其录取通知书。
外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等毕业后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调档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相关院系将对档案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打印调档函,直接按报名时填报的学号调档。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注:如档案管理部门需要《调档函》盖我办红章,请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打印的《调档函》至我办补盖。我办地址: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3室。
2017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