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5月24日后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24日至2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2017年6月11-14日。
(1)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
(2)资格确定:根据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名单。入围考生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且仅允许参加我校的综合评价录取考试,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考试。
(3)综合素质测试: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2017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