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负责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起草、报送和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
3.根据国家、省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4.起草、报送和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命题、初试、评卷、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7.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8.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9.起草研究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研究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材料;
10.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研究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监察小组职责:
1.监督检查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
2.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教育。
3.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
4.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5.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生安全小组职责:
1.负责招生工作现场安全保卫;
2.负责招生工作网络安全、维护。
2017年大连医科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招生监察小组、招生安全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