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照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后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
(2)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
2.如在培养过程中或学位授予工作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3.学位授予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JCR分区Q1和Q2区。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JCR分区Q1和Q2区。
4.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6.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8)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9)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工作办法应提前在网上公布,并严格遵照执行。
3.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2.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pdf
3.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4.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5.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6.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7.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生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8.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9.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
2017年大连医科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