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专家组依据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
学校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由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学部(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要求等实际情况对学校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名单由学部(学院)公布。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