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