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计分办法。复试总分215分,其中,外语听力20分,外语口语5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90分。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小数。
2.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5分者,在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所得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017年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