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请认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咨询电话:0794-8258337。
1.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需“农转非”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区分局西大街派出所。
2.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其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三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绝对一致。
3.户口迁移证栏目中的出生地、籍贯填至县。原住址填到单位地址;居民身份证编号栏中,写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数,如为15位数的由户口迁出地予以升位,号码第7-14位数反映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迁移证上的出生年月日相符,倒数第2位数为性别码,男性单数,女性双数;无身份证号码者不能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一般由计算机打印,如有手写的户口迁移证,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楷体填写。凡户口迁移证上有误填写、改写内容,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否则该证无效。(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需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如遗失或过期造成不能顺利落户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017年东华理工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抚州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