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录取原则等。
4.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的秘书应由专职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的复试专家小组应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
2017年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