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每年研究生复试阶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方式择优评审。
1.个人申报。3月31日前,参评硕士研究生填写《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提交者,将视为自愿放弃参评资格。
2.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学校和学院评审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学院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4月7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3.学校审定。4月中旬,东华大学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东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公示3天。
2017年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研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