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考试时间
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自命题)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参加考试。
采用网测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的高职院校,可集中在3月4日下午-3月5日组织相关考生进行网测。仅报考认可学考成绩且要求网测的专业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就近到其他高职院校或属地市指定的测试地点参加网测。
3月15日前,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考试(自命题)和文化基础考试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
3月19日前,高职院校完成入围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招生院校确定。
3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综合文化考试可由招生院校实行联考或单考的考试形式。3月19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由各院校负责。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招生院校根据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总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3月29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职院校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的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试、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应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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