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属中专、职业高中和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在市实行网上集中录取,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各录取学校对已投档录取的学生要抓紧做好登记注册、及时建立新生学籍。
为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在市招生考试中心各类别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如有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学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考中心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委统一审批,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设计印制并统一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入学制度。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2017年大丰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市属中专、职业高中和对口高考班招生方案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