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实行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三级信息公开。
3.对于在自主招生中有造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4.网址:http://zsb.***.cn。邮箱:zsbbz@***.cn。
5.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6.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附件: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列表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