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
1.以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依据,结合各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应包括:①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②复试分数线、③复试方式、④复试成绩计算办法、⑤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单独考试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⑥复试的时间和地点、⑦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复试录取各环节具体规定等。
各单位确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备案。
2.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内容、复试方法以及复试工作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复试工作人员须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招生单位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3.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办。
4.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
(二)复试小组的职责
1.按照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复试、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工作。
2.复试小组要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出成绩,并确定考生拟录取专业。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