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处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neuyzb@mail.***.cn)。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7年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