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处审核,4月2日公示免试名单。
2017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