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招生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150分计);
中职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免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150分计)。
2017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成绩计算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