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4月15日上午9:00—11: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4月15日下午14:30—17:00专业课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4月15日上午9:00—11: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4月15日下午14:30—17:00专业课
2.考试地点:池州学院
第十一条成绩查询
4月20日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登记,于4月22日中午11:30前发传真到池州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4月20日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登记,于4月22日中午11:30前发传真到池州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第十二条免试
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教务处登记、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报名表”1份;
3.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等到校审验;
4.免试申请表1份(现场填写)、获奖证书原件或交验原始材料和相应复印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
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与3月22日下午15:00在我校面试。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4月15日的考试。
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与3月22日下午15:00在我校面试。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4月15日的考试。
第十三条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二)计划调整:
2017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各专业之间不相互调剂。
2017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各专业之间不相互调剂。
(三)拟录取公示:
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四)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5月下旬,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第十四条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池州学院报到。
获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池州学院报到。
(二)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报到后,将按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2.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传真:0566-2748627
邮政编码:247000
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
监督电话:0566-2748708(纪校委)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电子邮箱:zsb@***.cn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传真:0566-2748627
邮政编码:247000
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
监督电话:0566-2748708(纪校委)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电子邮箱:zsb@***.cn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池州学院。
附:1. 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docx
附:1. 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docx
2.池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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