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的报名采用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为主和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
1.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各招生学校应综合衡量初中学校教育质量,从严从紧确定初中校长实名推荐的学校。各招生学校设定的初中校长实名推荐的总名额,不得超过本校自主招生计划的25%。名额的分配方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2.初中学校推荐。每所招生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用于初中学校推荐的总名额为420个,其中300个名额由基教处(教育科)、高职处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的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120个名额由招生学校自主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后由初中学校推荐确定。
3.学生自荐。学生根据自己的意向,对照招生学校的报名条件自主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职业学校限报一所学校的两个专业),且必须出具就读学校提供的本人在校表现介绍。各招生学校必须制订科学合理的学生自荐报名审核办法,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一所招生学校给一所初中学校的各类名额(即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学生自荐)总量不得超过70个。
1.各初中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订科学合理的推荐办法,规范操作,集体研究,按招生学校名额分配的数量等额确定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名单以及初中学校推荐名单,并在校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招生学校审核。
2.各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公示经确认正式取得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和自荐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公示结束后将考生有关信息列表汇总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基教处(教育科)、高职处及教育考试院(招办)备案。
1.命题。由各招生学校独立组织。各招生学校要精心挑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同志参加命题工作。命题要根据招生章程和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科学设定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和考试方式。命题人员信息和考试内容,两年内不得对外公开。
2.考试。考试科目和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决定。考试时间为5月6日—7日,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由学校决定并对外公布。各招生学校应按照中考的考务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试考务工作。
(1)初试方式为笔试。参加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450人,参加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720人。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和所在学校。
(2)各招生学校在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后立即组织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职业学校复试内容含“职业倾向”测试。复试如有不合格的,从未进入复试的学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拔。
四、工作要求
2017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名额分配与报名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