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贷: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咨询县资助中心),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需出具户籍证明)、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江苏省籍学生4份,非江苏省籍学生2份)、相关乡镇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内高校在校生,必须持申请表到其毕业高级中学,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政府部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由高中或地方政府部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单位”第一栏高校盖章的左侧加盖公章,以示证明。建档立卡学生凭借扶贫手册即可申请贷款,无需再提供其他贫困证明)。
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即可(具体办理时间咨询县资助中心),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贷款学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017年常州工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瑶光楼C511),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8521753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