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视为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凡身体有以上状况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学前教育,可报考我校其他专业。
2017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生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特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